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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长沙市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00名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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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22 09:2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长沙市201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 13日至15日(每天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馆南门)。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长沙市201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笔试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面试
  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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