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聘任制书记员中选拔初任法官人选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8-09 17:28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3.考试。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务员法、法官法及法律基本知识;笔试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笔试时间为9月1日,笔试地点统一安排在长沙,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4.考核。笔试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基层法院考试合格人员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考核。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深入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认真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庭室的意见,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品德和实绩。
5.公示和录用。对考试、考核合格人选,由所在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初任法官人选录用对象。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汇总本地区录用人员名单,形成《2013年湖南省选拔初任法官人选录用审批名册》,连同录用对象的《湖南省选拔初任法官人选录用审批表》,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初任法官人选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委任制)公务员登记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市州委组织部办理。
四、有关要求
从符合条件的聘任制书记员中选拔初任法官人选,是加强法院审判力量,优化法官队伍结构的需要,也是畅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交流渠道的需要。各地组织部门和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等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初任法官人选的选拔工作。各用人单位和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对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增强聘任制书记员队伍的活力,今后,对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初任法官人选选拔条件的聘任制书记员,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适时组织初任法官人选选拔考试。
监督、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31-82689102
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 0731-82206268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法检考试网。
小编温馨提示:近期的大型考试有: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预计在2013年9月;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预计在2013年11月。请需要报考这两个考试的考生做好备考准备。考德上公培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课程体系;2014年考德上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面授王牌课程。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