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考德上湖南分校|注册  登录|全国总站

考德上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全国分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法检>考试信息

2013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15名书记员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06-15 16:02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被聘人员由本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书记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衡阳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三、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设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市检察院办公楼3楼314室),联系电话:0734-8850146。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3、笔试。包括笔试和计算机操作。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写作);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由市院政治部会同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点设市检察院。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5、体检。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6、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7、签订保密协定。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8、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500元。其他待遇按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附件: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13日

相关文章:

0731-820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