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株洲市天元区公开选调4名政法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18 10:33 文章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政法人才,简章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注明: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网络报名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资料:报名者需填报《株洲市天元区2013年公开选调政法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司法考试A证、法官(检察官)任命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3. 资格审查。区公开招聘(选调)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选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方可开考。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单位 | 职位 | 基本条件 | 具体要求 | 人数 |
天元区人民法院 | 执行员 | 具备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 | 有两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为称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 2 |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 侦查业务人员 | 具备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 | 有两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为称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 2 |
合计 | 4 |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网络报名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资料:报名者需填报《株洲市天元区2013年公开选调政法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司法考试A证、法官(检察官)任命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3. 资格审查。区公开招聘(选调)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选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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