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竞争性选拔正处职领导干部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28 14:42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4.年龄在52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提拔任职的情况;
6.适应报考岗位的其他具体要求(见附表)。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布职位与宣传发动。2月25日起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选拔公告。
2.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2月下旬至3月上旬。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也可由组织推荐,由组织推荐的必须要征得本人同意后报名,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对本单位报名人员先进行初审。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6人以上方可开展竞争性选拔。
3.履历分析、工作业绩评价和笔试。3月上旬。综合评价报名者的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整个过程实行全程量化计分。其中资格要素评价得分主要对报名者任职经历等项目进行评分;工作实绩评价主要对报名者工作绩效等项目进行评分;笔试得分主要对报名者答题情况进行评分。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岗位分类,以选拔职位的1:5比例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并进入专家面试。
4.专家面试。3月中旬。面试评委由上级部门抽调专家组成,题目由上级部门命制。主要测试报名者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结合湘潭市实际重点考察是否具备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并现场录像。专家面试小组根据应试者面试情况以百分制进行评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按岗位分类,根据专家面试得分以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并进入考察。
5.考察。3月中旬。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品德操守、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带班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同时对是否同意提拔征求意见。
6.研究决定。3月中下旬。根据干部管理程序,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德才条件,确定最终拟任职人选。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3月4日。
2. 受理报名地点:湘潭市委组织部。地址:湘潭市委大楼1318室。
3.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湘潭市2013年竞争性选拔正处职领导干部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要求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附电子照片),电子版一并报送。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附电子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近两年工作实绩和任职打算)。
4.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及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湘潭红土地网有关公告,或致电报名点咨询。联系电话:0731-5858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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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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