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一家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的行社报名。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相同。
(2)资格初审:考生持相关资料到报考行社所在市州办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11月6日8:30至11月8日12:00。各办事处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3。
以市州为单位按岗位统计,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研究生考生之比低于1:5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应增加递减(或取消)计划行社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招聘业务员计划。
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3)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缴费截止时间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等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4)笔试:笔试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与省联社机关招聘工作人员一致。
(5)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办事处组织。面试人选以市州为单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6)确定拟录人选: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拟录人选以市州为单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拟录人选由办事处自行命题加试确定。
确定拟录人选后,先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所报考行社;对根据考生志愿不能录满的行社,先从本市州自愿服从分配的其他研究生拟录人选中调剂。对考生不服从调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不能录满的,从参加面试的研究生考生中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
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行社新聘业务员在符合亲属回避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一律先安排到人员紧缺的基层信用社(支行)网点工作。
行社新聘管理岗位人员先安排到基层网点工作,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由行社安排到相应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及相关待遇由行社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确定。大学生村官被录用后,任村官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工龄。
(五)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及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县(市、区)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考生[应在这些县(市、区)参加高考]报考本县(市、区)行社业务员的,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报考省联社机关考生、报考管理岗位考生和大学生村官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到所报考行社资格初审时,需另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学籍档案,由行社审核确认并在辖内公示后,将合格名单汇总报省联社公招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户口簿及学籍档案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的适应范围、加分标准及考生民族及户籍认定依据见附件4。
三、有关事项
(一)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员工从未举办任何针对员工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从未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从未编印任何学习参考资料。考生因相信虚假培训及考试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希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乃至正式聘用后,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核实后将随时取消资格。
(三)对所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农村信用社招聘中不予录用。以前年度参加农村信用社考试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得报名。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省联社公招办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省联社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由省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801597;监督电话:0731-82278771;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2218504。
附件:1、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及个性化条件表
2、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限招专业目录
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资格初审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表
4、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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