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上海市金山区面向国内部分高校选调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2023年选调生招录计划,结合上海市金山区干部队伍结构需求,将在全国部分高校(具体名单见下表)选调1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
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备下述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9.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招录职位
(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也可登录网址http://rczl.jinshanqu.net/报名,咨询电话:021-57921692。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00至10月25日16:00。
(二)资格审核与面谈
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择优选择部分考生参与区级面谈。
(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
在通过区级面谈的考生中,按比例择优推荐参加2023年度上海市定向选调生招录笔试,与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等程序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将推荐至金山区储备人才项目。
(四)其他事项
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区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
2.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培养目标及薪酬待遇
1.培养目标。选调生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为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
2.薪酬待遇。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一般于2023年7月报到,届时将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工资待遇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和人才公寓入住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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