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将于5月16日(星期五)在岳阳红星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9日。
联系电话:0730—8889852
成绩排名说明
1、一般职位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法律业务知识×40%组成。
2、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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