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市2017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娄底籍(指娄底生源或报名时具有娄底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4.自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支医岗位,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招募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附后)。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须到现场进行报名。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娄底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报名表》2份(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派遣资格);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④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⑤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1份;
特别提示: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报名的,经考试考核被录取,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才可派遣上岗,否则取消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前3天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领取。
此次招募免收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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