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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请结合依法治国,谈谈你的理解。
【测查要素】综合分析题,测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考德上解析】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这句话道出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意思是治理国家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混乱,如果法律一成不变就会衰落。结合依法治国,我的理解如下:
第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
第二,法与时转则治。 法律能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国家就能治理好。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秉持革故鼎新的精神品格,掀起了一幕幕有声有色的变法图强运动。如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改革等,都激发了社会活力,推动了社会进步。奋斗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正在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就越要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总之,我们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同进步的社会潮流共发展、共成长,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考生/第一题/回答完毕。)
第二题:
公安局引入执业律师进驻派出所民事调解室。有人认为好,也有人认为多此一举。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测查要素】综合分析题,测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考德上解析】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对于多地派出所引入执业律师进驻民事调解室,有人认为好,也有人认为多此一举,我觉得引入执业律师补强调解队伍,将具有柔性的人民调解工作前移,与刚性的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相结合,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这是一件值得提倡、值得点赞的事情,并不是多此一举,它有很多积极的影响:
第一,从群众的角度来看。
一旦出现纠纷和矛盾,一定会带来许多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执业律师能够给普通群众带来更加高效地普法、更加合理地建议,让群众在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上少走弯路、节约时间、达成共识。
第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
党和国家一直在大力提倡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引入执业律师进驻派出所,这是一种创新之举,同样也是利民之举,体现的是政府为民服务的宗旨,将大大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第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
民间纠纷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内容和形式也日趋复杂,民警一般没有接受系统而严格的培训,引入执业律师进驻派出所进行调解,不仅有助于维护公众权益,降低信访社会成本,更提升了群众、信访单位以及相关涉事部门和机构对法律、司法手段的信心,有力地推动了信访法治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因此,为了更好地让这项举措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我想谈谈我的一些想法:
一是要严格选拔律师。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公开比选,优中选优,选择专业且责任心强的执业律师进驻派出所,确保队伍的专业性。
二是要依据法定程序。
在调解处理过程中,执业律师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解,不可因适用治安调解而在程序上有所随意,派出所也应当做好监督工作,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三是要遵循自愿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派出所和执业律师当明确自身组织者和调解人的定位,不能因为要减少后续办案流程忽略被调解人的意愿,确保调解的自愿性。
最后,各位考官,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题目的看法。
(考生/第二题/回答完毕。)
第三题:
你们单位开展进社区宣讲防诈知识活动,小王是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在活动开始前,遇到了现场群众反映的以下三个问题:大爷说:光宣讲有什么用,又不去抓诈骗分子,你们不作为。大妈说:宣讲没有用,反正我不会被骗。小周说:我还要上班,没时间。如果你是小王,请问,你该怎么处理?
【测查要素】应急应变题,测查考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考德上解析】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老话说的好“致富十年功,诈骗一场空。”防诈知识进社区的活动,旨在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进一步的维护其切身利益。如果我是活动负责人,遇到题干中所述问题,会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处理:
第一,及时解释回应。一方面,对于大爷反映的“光宣讲不抓人”的疑问进行回应,说明本次宣讲的目的,同时表明宣传和执法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的不同的工作形式,表明当下政府对于诈骗的打击也是持续且严厉的。另一方面,对于大妈的想法,也要向现场所有有类似想法的群众说明当下诈骗的严峻形势,劝导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
第二,提高宣讲质量。考虑到该社区居民存在的一些担忧和疑虑,本次活动要更加注重宣讲效果与质量。一方面,可以采取更多的案例宣讲,尤其是发生在本地甚至本社区的典型诈骗事件,进一步让居民感受到诈骗是无孔不入的。另一方面,宣讲人员的安排也可以更有针对性。除了政府工作人员之外,可以安排法律专家、民警宣讲,进一步提高专业性,还可以邀请一些曾经因诈骗而遭受过损失的群众代表来现身说法,用真实经历来引发大家的共鸣。
第三,完善宣讲细节。考虑到部分居民需要上班,没时间参与活动。一方面,可以通过灵活调整时间安排,多开展宣讲场次,比如在傍晚下班之后进行。另一方面,丰富宣传的手段。采取上门发放防诈骗知识手册、网络知播宣讲、直播视频回放等方式,以尽可能提高宣讲活动的人群及时间上的覆盖面。
总之,各位考官,防诈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既要做好一时,更要保证活动的延续性、常态化,只有久久为功、做细做实,才能真正提高居民意识,实现“心清眼睛亮,才会少上当。”
(考生/第三题/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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