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社会福利院系娄底市民政局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娄底市社会福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计划及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报名截止日凡涉及违约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二)有关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资格证等),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6. 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仅限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报名,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娄底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统一到娄底市民政局601会议室报名,填写《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学历证、报考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实行现场数码照像。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和主管单位行政公章)。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应劳动合同)。报名条件详见《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4.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携带诚信考试承诺书,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321室)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人员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先面试再笔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有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核(篮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部分占70分,试讲占30分。试讲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篮球技能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评委为7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篮球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2.其他岗位考试
考试共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有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但特殊岗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设置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