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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城市学院   发布时间:2021-01-25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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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6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学院网站(用人单位http://www.hncu.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
    (2)B类岗位: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C类岗位: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
    (4)D类岗位: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A类和C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D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B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A类、C类、D类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类和B类的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②应聘A类中的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论文写作,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③应聘C类宣传科员岗位:采用笔试、成果展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果展示、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20%和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新闻政策法规、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申论,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成果展示: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成果展示考核环节,应聘者针对前期成果、经典案例进行PPT讲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前期成果和专业能力进行考评,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果展示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④应聘D类科研生产岗位:采取笔试、成果展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果展示、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20%和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基础,城乡规划、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以及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基础软件知识,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成果展示: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成果展示考核环节,应聘者针对个人基本情况,前期完成的典型案例、获得的荣誉等进行PPT讲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前期成果和专业能力进行考评,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果展示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报请学校研究决议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张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城市学院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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