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至24日。报名地点:市委办组织人事科(市委大院1号楼1411房,联系及政策咨询电话:886679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介绍信(注明参加工作时间)、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或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市委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科目共2门: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文秘基本知识,满分100分;②公文写作(文秘岗位)或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岗位、财务岗位),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文秘基本知识占40%,公文写作、相关专业知识占6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分相同的,以公文写作或相关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6、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秘书长(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
8、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市委办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点击下载>>>
附件:衡阳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