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7年衡阳中共市委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组建了市专用通信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委办和省专用通信局双重管理(以市委办管理为主)。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
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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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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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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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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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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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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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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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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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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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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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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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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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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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信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考虑;因工作特殊性,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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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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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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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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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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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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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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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因工作特殊性,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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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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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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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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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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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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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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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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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条件
所有岗位除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两年以上(不含临聘、实习时间);职级为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录用:
1、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参与反动会道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