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7年怀化新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二批)已出,请注意查看!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本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开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全额)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只能报考注明教师可报考的职位。
3.所有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乡镇工作的要求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从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起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须足年足月计算。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结束按期转正的,未定等次视同合格、称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年龄界限计算: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三)报名材料:报考者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和报考职位所需证件、报名推荐表(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的人事信息栏下载)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对降低到1:1的和因考生缺考(含笔试、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本次选调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数;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分数。
(五)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page]
四、笔试
(一)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
(三)笔试组织:所有选调岗位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四)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