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广播电视台:28663026/28663027(咨询)
28663029(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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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条件.xls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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