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审定,并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统筹安排到具体工作部门及岗位。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心:0731-88667292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731-8487859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667292
3.监督电话: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402000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88666037
附件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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