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9月30日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与学位证书;
④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⑤报考选调岗位的入围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文字写作岗位采用实地调研(占70%)和结构化面试(占30%)方式,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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