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州民政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州民政局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人事科工作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岗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调入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州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
0743—8528552(州民政局人事科)
七、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州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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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7年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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