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组织命题并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考试时间为六月下旬。
2、教育、医卫类单位公开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单独实施。
3、同一岗位根据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体检、招聘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湘西自治州纪委信访室:0743-8561735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43-8223229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相关规定管理外,同时享受《湘西自治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附件2)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公开引进工作安排将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湘西党建网、湘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湘西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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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湖南省湘西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湘西自治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
3.2017年湖南省湘西州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
中共湘西自治州州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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