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30%、申论占70%合成(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可在公告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公告时间至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一楼西135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8665711)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告网站公布,由市机关事务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公告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政审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机关事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政审考察。 2、当政审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其他 1、市机关事务局拥有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2、咨询电话:市机关事务局人事教育处 0731-88665711 3、监督电话:市机关事务局纪检监察 0731- 88665716 市人社局事管处 0731-88666037 附件: 1、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级雇员招聘计划表 2、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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