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凭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8386450(湖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中心人事科)
0731-82228893(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222146(委监察室)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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