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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76人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0-25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95号)和《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3〕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缓解目前我支队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将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全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8名(含2名消防车驾驶员和2名装备技师),其中6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缺编原则分配到全市14个消防中队担负灭火救援等任务、2名驾驶员和2名装备技师分配到战保大队从事消防车驾驶和装备维修等工作。
    (二)全市招录消防文员8名,其中市支队机关招录1名,北湖区消防大队招录2名,临武县消防大队招录2名,永兴县消防大队招录1名,安仁县消防大队招录2名。
    二、招录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身高162CM以上(含162CM),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
    4、退役军人和具有汽修、驾驶、水电工、新闻和文体等特长者优先录用,招收年龄可适当放宽。
    5、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具备B2以上驾照、装备技师岗位需具有2年以上机修或汽修经验。
    (二)消防文员
    1、身高162CM以上(含162CM),年龄在22至30周岁之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法律、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和具有C1驾照的人员优先录用。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相关待遇及其他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录用后,经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满2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297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需从工资中扣除),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增加100元/月,担任执勤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班长、副班长岗位的每月分别增发350元、320元、280元、200元岗位补助,试用期2个月发放工资1520元/月,岗前培训1个月(不算试用期)发放补助500元。
    2、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3、每月休息8天。
    4、单位免费提供服装和食宿。
    (二)消防文员
    1、录用后,经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满2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210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需从工资中扣除),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增加100元/月,试用期工资1040元/月,岗前培训1个月(不算试用期)发放补助500元。
    2、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
    3、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
    4、工作日单位免费提供就餐,制服由单位免费提供。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0日
    报名地点(见附件)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公告,现场报名时填写或提交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有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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