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请务必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法规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初次就业的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61197、82961120(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961168、82864698(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点联系表》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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