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成绩合成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卫计委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业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考察与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但本人自愿放弃应聘岗位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十三、公示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医院填写《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准与实名制管理人员登记表》、《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查同意,分别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进编,列入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医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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