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后,在公告公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向区人社局报备。
3、所有录取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采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岗变薪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与正式同岗人员同等标准待遇,其保险参加企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
十四、其他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3、咨询电话: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1—84558342
监督电话: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0731—84399083
附件下载>>>
1、2016年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16年长沙市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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