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5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周一)— 6月14 日(周二),考生可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15 日(周三)-- 6月16日(周四)(9:3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7日(周五)(9:00—12:00,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6月20日(周一)在公告公布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16年长沙市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考生实际及岗位工作特点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上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折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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