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管理岗位: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召集相关考生和监督人员,以提高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位数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②不需操作考试的专技岗位: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召集相关考生和监督人员,以提高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位数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③需操作考试的专技岗位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操作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时,以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召集相关考生和监督人员,以提高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位数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面试(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在东安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参加体检而不参加体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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