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选调、录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录用人员。
2、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编制有关手续。
3、对选调、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所有录用的编内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选调人员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5、选调、录用的编内人员须与我县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十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1459、0731-84012938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11089,传真号码:0731-84016854;
(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3)专业参考见附件三《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2016年5月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xls
3、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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