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永州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委政法委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综合文秘 工作人员2名; 网格化管理 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法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已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身心健康;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等次。 详细选调条件见《中共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中共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 2.资格审查。市委政法委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的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笔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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