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采取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含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含面试)。试讲(含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学术评议:对应聘者提供的两件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学术评议,量化评分(量化评分表详见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
(2)应聘管理岗位及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管理岗位及实验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等条件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优先,待遇从优。详情见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湖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附件: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工业大学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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