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123名协辅警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2013]20号)和张家界市委会议纪要[2013]25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拟公开招聘123名协辅警人员。现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章钊、欧湘云 副组长:谷剑英、刘三阳 组 员:李建忠、张胜文、赵 云、丁德建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建忠、赵云 副组长:丁江涛、吴盛章、姚文德、丁德建 组 员:刘政、甄文明、杨远鸿、卢超、覃基广、许海霞 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永定区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管理股),丁江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保障及日常工作。 二、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共计划招聘协辅警人员123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定公安分局2015年第二批协辅警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按照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协辅警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永定区户籍,特殊岗位协辅警户籍不限(见职位表);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1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永定公安分局2015年协辅警招聘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纹身、无驼背、无残疾、无口吃、无较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等;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 A、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B、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C、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D、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E、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F、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宣传发动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宣传,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11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2月5日。 报名地点:永定区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永定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填好信息并打印。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条件组织审查,仔细查验核实报名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需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存档),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当场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的原件。报考职位要求中,对资质、资格有要求的,须携带相对应的各类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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