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张家界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公 告 张人社发〔2015〕6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张家界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2015年市直27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0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和面试方式等详见《张家界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 张家界党建网(http://www.hnredstar.gov.cn/zhangjiajie/);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jrs.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1月4日至199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本次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须在张家界市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已考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0月22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具体见《张家界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地址、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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