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衡阳市人社局(南院)人力资源市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联系电话:0734-8867005(报名期间有效) 13786449948
联 系 人:尹老师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拟定8月中旬)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与面试
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笔试、试教(实操)。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笔试内容: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2)试教与面试:①人员的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含1:3)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试教)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②面试(试教)形式:教师测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学技能(试教),试教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辅导员岗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其它专技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在1小时内;均以百分制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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