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出现进入面试名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与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体检、考察均合格,由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对象。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试用
拟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直机关工委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的职级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纪工委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88667488
附件: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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