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页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按专家指定的教学内容以授课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的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以小型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
应聘实验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实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验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按专家指定的教学内容以授课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
实验技能考核:主要为实验室动手操作,考核内容为完成专家指定的本专业实验。
应聘教辅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机能力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用文写作及教育管理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计算机能力考核: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计算机能力考核,主要为上机操作,主要考核办公软件word和excel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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