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7月长沙县人社局编外招聘6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编外聘用的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5年7月2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7、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内(1980年7月28日后出生),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28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8、工作经历时间、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7月28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9、此次招聘岗位条件所涉及的专业要求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10、面向县内的范围界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人员;②原户籍属长沙县的人员;③在长沙县工作并且在长沙县购买了社保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2015年7月编外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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