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和经考核合格后的拟聘对象,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均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其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 招聘纪律
1、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
2、公开招聘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3、公开招聘中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以及针对特定对象的“量身定做”条件,坚决杜绝“内部招聘”、“萝卜招聘”和“人情招聘”。
附:《娄底市公路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娄底市公路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附表:
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备注】:硕士以上研究生其专业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相近的专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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