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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潭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招聘278人公告(2)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5-05-30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医卫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两科;其他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理论占85%,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占15%)。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
    《申论》是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报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招聘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面试前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湘乡市教育局、湘乡市卫生局分别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填写完整、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六、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科笔试成绩(即医卫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占70%;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医卫类岗位面试为操作考核,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从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即医卫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如体检有不合格或缺席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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