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请登陆茶陵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ledu.cn)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不另行电话联系或通知。因未及时查看转载信息而错过时机造成的一切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将于2015年4月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立报名点并组织供需见面会。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 2、报名地点:详见湖南师范大学校内公告(或网站公告)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行填写《茶陵县招聘教师 报名表》。报名时,考生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单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与具体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及要求的进入考试。 2、考试方式: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10时先进行笔试,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专业面试(入围专业面试最末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均进入专业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0时,只进行专业面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相关知识。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功底等。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用人单位和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应聘者的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最末一名入围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检查为必检项目。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应聘同一岗位专业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专业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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