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简章(11名)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提高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满足河西仲裁派出庭争议处理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总工会批复同意(长人社函【2015】12号),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委托湖南金保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西仲裁派出庭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书记员1人,兼职仲裁员10人。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二)书记员条件
1.法律、中文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28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性格开朗,有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三)兼职仲裁员条件
1、曾任审判员;或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或律师执业满三年。工作年限计算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2、在长沙市内五区内工作并经现用人单位审批同意,保障每周能安排8个小时以上的办案时间。
四、报名时间和考试科目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3日。
2、考试科目:(1)笔试:书记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兼职仲裁员考法律类专业知识。(2)面试:书记员进行上机速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兼职仲裁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