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 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 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采用发布公告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3、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织过程中可设置合格分数线。同时,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招聘单位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面试(加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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