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其他学历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定,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由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按照面谈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面谈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面谈得分占考核分值的30%。面试侧重了解考生理论运用与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得分占考核分值的70%。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考核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其中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中医院设备科、中医院信息科,市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等岗位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1、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他学历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卫生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自主选择单位的考生,由卫生局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录用人员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卫生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23967(浏阳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17855(浏阳市卫生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科)
附件:浏阳市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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