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珠晖区直机关和珠晖区法院、检察院干部结构,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拟对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全区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直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公开选调职位为区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科员。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科员;选调区法院审判人员、执法人员面向全省法院系统法官;选调区检察院检察员、文秘、会计、计算机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检察系统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区法院、区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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