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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须填写《龙山县公开选拔建设扶贫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主任助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聘用合同复印件、转岗考试合格资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书面推荐材料,交考试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县委农村建设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负责对报考选拔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达不到1.5:1时,则按此比例减少选拔职数。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三)笔试。笔试实行专业机构命题和阅卷。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内容包括农村工作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于2015年2月7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确定。县委农村建设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和确定的选派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选派人员(与选派的最后一人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选派范围)。
七、相关待遇
1、本次公开选拔的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主任助理),在选派任职期间人员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由县委农村建设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乡镇共同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并参与乡镇的其他工作。
2、在选派任职期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艰边津贴、少数民族地区补贴由县财政承担,按其额度拔付到乡镇发放,原单位不再发放;国有企业人员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上述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经济待遇和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3、选派人员服务期满,对考核优秀的可按政策提拔使用为乡镇班子成员,考核合格的可转任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
八、本简章由县委农村建设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龙山县公开选拔建设扶贫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主任助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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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山县委农村建设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