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加强我区检察、法院、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计划人数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人数:检察院2名、法院2名,司法局2名。 (二)选调职位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三)各选调职位还应具备的条件 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侦查业务人员、检察业务人员各1名) 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其中侦查业务人员要求为男性。 区法院工作人员: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2年以上,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务。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男性,法律类专业(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年以上的。 年龄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1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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