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衡阳雁峰区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 (五)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日报、衡阳晚报以及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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