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衡阳耒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150名。其中:中医院26人;三医院10人;妇幼保健院4人;乡镇卫生院110人。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耒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耒阳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卫生局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卫生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需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人收取报名费12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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