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张家界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永定区干部队伍建设“5555”培养规划》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4年永定区计划公开招聘专技、管理岗位共36个,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要求等见《2014年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 4.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中的其他证书等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 5.报考职位中有地域范围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1.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特殊岗位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3,若达不到相应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四、实施步骤 (一)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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