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时,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6.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正式聘用人员在蒸湘区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0734-2896053(区委组织部)。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将在蒸湘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本简章由中共蒸湘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衡阳市蒸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14年衡阳市蒸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衡阳市蒸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